2022-12-22 09:30:59
《五刑》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《孝经》的第十一章。以下是孝经五刑章第十一原文带拼音朗读及译文、注释,欢迎阅读。
子
曰
:
「
五
刑
之
属
三
千
,
而
罪
莫
大
于
不
孝
。
要
君
者
无
上
,
非
圣
人
者
无
法
,
非
孝
者
无
亲
。
此
大
乱
之
道
也
。
」
孔子说:“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条之多,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。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,是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;诽谤圣人的人,是眼中没有法纪;对行孝的人有非议、不恭敬,是眼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。这三种人的行径,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。”
1、五刑:古代以墨、劓(音yì)、剕(音fèi)、宫、大辟为五刑。
2、要君者无上:君者,臣下所禀命而恭敬以从之者也。乃敢要挟之,是无上也。
3、非圣人者无法:圣人制礼作乐,传之万世而共遵者也,乃敢非毁之,是无法也。非,非议,诽谤。
4、非孝者无亲:为人子者,当行孝道以事二亲,天理人伦之极则也,而敢非毁之,是无亲也。
5、道:根源。
《五刑》这一章书,是因前章所讲的纪孝行,今两条途径,走到敬、乐、忧、哀、严、的道路,就是正道而行的孝行。走到骄、乱、争的道路,就是背道而驰的逆行。所以就跟住上章所讲的道理再告诉曾子,说明违反孝行,应受法律制裁,使人知所警惕,而不敢犯法。这里所讲的五刑之罪,莫大于不孝,就是讲明刑罚的森严可怕,以辅导世人走上孝道的正途。列为十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