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12-22 09:20:13
《纪孝行》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《孝经》的第十章。以下是孝经纪孝行章第十原文带拼音朗读及译文、注释,欢迎阅读。
子
曰
:
「
孝
子
之
事
亲
也
,
居
则
致
其
敬
,
养
则
致
其
乐
,
病
则
致
其
忧
,
丧
则
致
其
哀
,
祭
则
致
其
严
。
五
者
备
矣
,
然
后
能
事
亲
。
事
亲
者
,
居
上
不
骄
,
为
下
不
乱
,
在
丑
不
争
。
居
上
而
骄
则
亡
,
为
下
而
乱
则
刑
,
在
丑
而
争
则
兵
。
三
者
不
除
,
虽
日
用
三
牲
之
养
,
犹
为
不
孝
也
。
」
孔子说:“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,在日常家居的时候,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,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,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服事;父母生病,要带着忧虑的心情去照料;父母去世了,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;对先人的祭祀,要严肃对待,做到礼法不乱。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,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。
侍奉父母双亲,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,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,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、不与人争斗。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的人势必会招致灭亡,在下层而为非作乱的人免不了遭受刑法,在民众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。这骄、乱、争三项恶事不戒除,即便对父母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食尽心奉养,也还是个不孝之人。”
1、纪孝行:记录孝子事亲的行为。
2、居则致其敬:平居之时当致其恭敬。居,日常家居。致,竭尽。
3、养则致其乐:奉养之时当尽其欢乐,承颜顺志,无所拂逆。
4、病则致其忧:父母有病,则当尽其忧虑之心。
5、丧则致其哀:若亲丧亡,则尽诚尽礼,擗踊哭泣,终其哀情。
6、严:端庄严肃。
7、在丑不争:在同事之间,应当和顺处众,而不可争忿。丑,同类。此指同列、同官。
8、为下而乱,则刑:在下位而恃乱不驯,则刑辟之罪及之。
9、在丑而争,则兵:在同事之中,每事争忿不平,则兵刃之害加之。
10、日用三牲之养:每天以三牲奉养父母。三牲,指牛羊豕。
《纪孝行》这一章是记录孝子事亲的行为,有当尽者五:致敬、致乐、致忧、致哀、致严,当戒者三:骄、乱、争。列为第十章。